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是不是好学校(分析湖北大学知行学院的办学特色)

排名 2023-05-31 04:06:02 0

  作者:尘埃随风

  自女教授实名举报湖北大学附属学校知行学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0000767447107A)当年采取欺诈手段,利用手中持有的两种性质不同的办学许可证(另一办学许可证:湖北省科技商贸学校,又名湖北大学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00004200007873)盗取其应享有的事业编以来,遭到了利益集团声势浩大的围攻,他们以“鸡蛋里挑骨头”的精神,将举报人各学段从入学考试到毕业,以及各工作阶段情况查了个底掉,实在找不到有价值的材料,只得将当年为了顶替上举报人的事业编玩弄的伎俩——造谣污蔑诋毁诽谤中伤、捏造黑历史,故技重施一遍,对他们来说,搞这些把戏不仅轻车熟路,而且现如今“技艺”业已“炉火纯青”,只可惜这些见不得光的把戏不仅搞不臭举报人,反而让世人更加看清了这帮难以称之为人的东西们的青面獠牙。

  所有的下三滥把戏无法说明盗编的“正当性”,只好仍然沿用强盗逻辑找出了一个能混淆视听的理由“女博士当年自己认可了人事代理制”,不错,举报人当年的确是相信了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所谓的“人事制度改革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说法,以为自己只能是人事代理制,女博士为什么会对这所学校的说法深信不疑呢?这背后的逻辑是什么呢?这的确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有不明真相的人士认为,举报人是不是智商有问题,或者是因为现在退休金太低想碰瓷?举报人应该知道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是独立学院,从独立学院的身份就应能判断出这是一所民办大学,和湖北大学不相干,是没有事业编的,为什么还要进这样的学校呢?举报人智商是多少,没有测过,但一个能读到博士毕业的人,智商应该是中等以上吧,即使想碰瓷也会选一个善茬碰呀,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有“瓷”碰吗?那么举报人当年是怎么上当受骗的呢?让我们来看看当年发生了什么。

  2007年初举报人了解到湖北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公办学校后,出于对公办院校身份的信任,去递交了求职简历,并于当年春季开学时在那里给经管系本科生上课。学校告诉她,学校还有一块牌子名为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实际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本科生是用湖北大学知行学院这块牌子招来的,这所学校的前身是湖北省科技商贸学校,也就是以前的湖北省粮食学校(简称老粮校),2006年已经正式和湖北大学合并。举报人在代课期间明显地感觉到这所学校和自己读博期间代过课的几所真正的民办独立学院不同,民办的独立学院会明确对外告知学校的投资方是谁,学校和母体学校属于合作办学,在那些学校,老师们经常私下议论老板赚了多少钱。而湖北大学知行学院虽然是按民办大学收费标准收费,但上上下下看不到半点有民间资本投入的印记,从管理层到教职员工也都说这所学校是公办高校,前身是老粮校,已经和湖北大学正式合并。

  当年举报人为了慎重起见,亲自到湖北大学本部一位副校长办公室询问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是否已经和湖北大学正式合并,得到了肯定的答复,举报人还进一步询问了知行学院会不会过几年又分离出去,得到的解释是“高校合并是一件大事,不会过几年又分离出去”。请注意这里说的是“和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合并”而不是合作!!!那个年代高校合并做大做强的浪潮席卷全国,合并就意味着这所学校和湖北大学是融为一体的,意味着知行学院和湖大的商学院、文学院等等学院的地位是一样的,人事管理制度也应是一样的,这是尽人皆知的道理。

  2007年7月举报人正式入职时,被告知学院已向校本部申请事业编,校本部没有批准(举报人2021年才知道这是谎言),因为人事制度改革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举报人只能是人事代理制,并且强调其他的博士也一样是人事代理制(举报人现在才知道,当年知行学院符合国家进编政策的博士只有举报人一人)。而后,举报人遭到种种令人发指的迫害(以前文章讲过,此处不再赘述),不得不于2010年4月含恨辞职,辞职时并不知道自己是有事业编被冒名顶替了。

  各位看官,看到这里应该可以判断出举报人当年相信了谁吧,她相信了一个“公”字,相信了公办学校的身份!她为什么会这么相信公办学校就不会搞欺诈呢?那是因为公办学校的管理层是党和政府任命的有行政级别的干部,她以为经过党和政府严格选拨上来的干部绝大多数都会是正派的廉洁的,是对党纪国法有敬畏之心的,在一个立德树人的地方即使有个别党员干部腐化变质,也很快会被揪出来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这种相信背后的逻辑就是她相信的是党和政府!

  举报人做梦也想不到,这所学校是“阴阳同体”的学校(以前文章讲过,此处不再赘述),被称为湖北大学知行学院的“前身”的湖北省科技商贸学校(又称湖北大学职业技术学院)虽不招生却一直是存续状态,而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在湖北省教育厅竟然登记的是“民办”高校,在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则登记的是“经费自理”高校(现在这两个办学许可证法人代表已经变更为不同的人,各位看官有心查证的话,可以查本世纪前10年的登记信息);举报人做梦也想不到,“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这句国家人事制度改革中的用语会被知行学院利益集团用于欺诈活动,利益集团会利用同时持有的两种性质不同的办学许可证“巧妙”地盗取举报人应享有的事业编;举报人更做梦也想不到,那些“教导”她要“对人不设防”“你内心阳光你看到的就都是阳光”的人,恰恰是在这起盗编案件中扮演了最下作最不光彩的角色的人!单纯限制了她的想象力!

  2021年举报人在得知当年受迫害的真实原因是知行学院利益集团的子女要冒名顶替自己的事业编时,曾到湖北大学人事处询问当年进编的情况,却被告知湖大合并的是湖北省科技商贸学校,这所学校从2005年起就没有进过编,知行学院的人属于劳务派遣,不属于湖北大学。这次举报人彻底懵圈了,第一次感觉到自己的智商真不好使了。如果湖大合并的是科技商贸学校,为什么合并这么多年了,科技商贸学校在登记机关还显示的是“存续”状态?两所同为存续状态的学校,怎么可以称一所学校为另一所学校的“前身”?为什么当年湖大本部也好,知行学院也好,都声称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和湖大合并了?如果科技商贸学校和知行学院是两所不同的学校,那么请问为什么当年管理层是完完全全一套人马,教职员工迄今为止都是一套人马?如果科技商贸学校和知行学院是两所不同的学校,那么按常理应有一批科技商贸学校的老师主要在科技商贸学校任课,请问这么多年来在科技商贸学校任课的老师有哪些?讲授的是什么课程?恐怕没有吧,都是在给知行学院本科生上课,因为学校压根没招收中职中专生,就是高职生的人数也不及知行学院学生人数的零头。

  彻底懵圈的举报人希望湖北省教育厅和湖北大学能向社会大众解释清楚湖北大学知行学院的上级单位究竟是谁?它们应接受谁的监管?谁来查处它们的违法犯罪行为?笔者相信这也是广大民众想知道的,因为湖北省教育厅是政府机构,湖北大学是妥妥的公办高校,我们相信党和政府,相信党和政府兴办的高校,如果有一天这种相信不存在了,我们不知道我们还能相信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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